張志安因保管不善,將坐落于唐山市高新區慶北辦事處三益莊村證號為:唐開農宅鄭字(2009)編號:11-328號土地證丟失,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申請補發,現聲明原證書作廢。
特此聲明
聲明人:張志安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