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情況
2020年,高新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著力健全完善信息公開工作體系,強化信息公開載體建設,結合工作實際,扎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及時公開各項政府信息,現編制并公布高新區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主動公開方面。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頭條號等平臺主動公開各類政府信息4000余條,其中門戶網站公開1326條、微信公開1755條、其他方式公開1000余條。涉及動態信息、通知公告、機構職能、政策文件及解讀、重點領域信息、財政預決算信息、政府采購、行政許可、環境保護等與人民群眾息息相關的內容,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
(二)依申請公開方面。2020年,共依法依規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件,全部按時對申請人予以答復,未發生因信息公開引起的行政訴訟敗訴和群眾投訴上訪事件。
(三)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嚴格落實政務公開工作規定,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指導意見》以及省市相關文件精神,完成《高新區26個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匯編》編制并在門戶網站政務公開專欄發布。
(四)政務公開平臺建設方面。高新區始終把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作為政務公開的第一平臺。2020年,按照上級要求對網站政務公開專欄進行了改版,并對公開欄目進行了增減和優化。同時注重微官網、今日頭條、唐山+APP等新媒體平臺在政務公開中的輔助和保障作用,又增開了高新區新華號和人民號等新媒體平臺賬號。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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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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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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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性文件 |
6 |
26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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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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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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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77 |
6 |
58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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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9 |
5 |
4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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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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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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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2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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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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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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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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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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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九)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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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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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購 |
16 |
19774022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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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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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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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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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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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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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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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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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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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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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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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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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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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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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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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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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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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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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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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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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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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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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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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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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0年,唐山高新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些進步,但是距離上級和民眾的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存在的問題:1、政府信息公開內容不夠全面,規范性文件公開和政策解讀工作有待加強;2、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和監督機制不夠健全晚上;3、個別單位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認識還不夠重視,主動性差,人員隊伍力量薄弱。
2021年,高新區將繼續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一是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各項規章制度,不斷規范信息公開工作,確保信息公開及時有效;二是不斷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宣傳和培訓力度,提高干部員工對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和支持,提高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三是加強管委會及各單位規范性文件和文件解讀公開工作水平;四是不斷豐富政府信息公開方式,保障群眾的知情權。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