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高新區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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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區特種設備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發布日期:201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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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貫徹落實7月30日全省特種設備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會議精神和《唐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唐山市特種設備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唐政辦函〔2014〕162號)文件要求,進一步強化特種設備安全監管,消除特種設備存在的安全隱患,全面提升特種設備安全狀況,確保我區特種設備安全形勢持續穩定,決定自2014年8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區開展特種設備安全專項治理工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結合當前全區特種設備普查整治,全面深化特種設備安全治理,對非法生產經營的堅決取締;對許可手續不全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一律停產整頓,徹底整治區域性的違法生產、經營、使用行為,保障特種設備生產秩序,確保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減少和消除多發性設備故障,遏制事故發生,保持全區特種設備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推進特種設備安全監管網絡和安全監管聯動機制建設,逐步形成以企業特種設備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基礎,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各負其責、多元共治、協調聯動工作格局。
二、治理范圍
特種設備生產(包括設計、制造、安裝、改造、修理)、使用、充裝單位、電梯維保單位的安全管理及其特種設備的安全狀況。
三、治理方式
(一)深入自查。全區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電梯維保單位要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技術規范及本次專項治理內容等要求,主動對本單位的生產經營使用特種設備活動、電梯維?;顒舆M行全面對照檢查并分類采取措施。
1.存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生產、使用、電梯維保的違法行為,要立即停止,主動向質監部門如實報告。凡不如實報告的,堅決依法進行查處,同時追究主要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2.存在特種設備安全隱患的,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責任人,落實整改資金,限期進行整改。凡不積極整改的,要追究主要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3.證照齊全、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要嚴格貫徹落實國家特種設備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技術規范,加強日常巡查和安全管理,落實安全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4.對列入重點監控或重大危險源、重大風險點的特種設備,相關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要及時予以登記建檔,嚴格按照法規和國家標準進行辨識,并建立專項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實安全管理技術措施,明確安全管理負責人并指定專人負責重點監控,定期對重大危險源的特種設備進行檢驗或對安全性能進行評估鑒定。要制定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各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自查情況填入《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安全隱患自查表(附件3)》備查,并于8月25日前報高新區質監分局備案。各單位存在的安全隱患,應于9月30日前整改完畢。
(二)全面排查。各鄉鎮、辦事處負責本轄區內特種設備普查登記。在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電梯維保單位自查自糾和鄉鎮、辦事處普查登記的基礎上,安委辦要牽頭組織質監、安監、公安、國土資源、建設、工商等有關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所有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電梯維保單位進行無一遺漏的排查,對排查發現的問題及時采取相應的整治措施。
1.對未經行政許可的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電梯維保單位,要列入停產整頓名單,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對非法制造的在用特種設備依法堅決停止使用。
2.對不能持續保持發證條件或不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技術規范進行生產的特種設備生產單位、氣瓶充裝單位、電梯維保單位和存在設備超期未檢驗、檢驗不合格、未進行注冊登記、使用時間較長、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等存在安全隱患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要限期整改,經檢驗或評估鑒定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可繼續使用,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要進行改造或報廢拆除。9月30日后仍未完成整改的安全隱患,一旦發現要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依法撤銷其特種設備制造、安裝、改造或維修許可。
3.質監部門對重大危險源單位和重點監控的特種設備,要進行單獨登記建檔,實施重點監管,督促使用單位專人負責監控使用,加強日常維護保養、定期檢驗,督促使用單位制定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4.對于區域性特種設備安全隱患,管委會要組織質監、安監、公安、建設、國土資源、工商等部門進行綜合治理,對生產單位進行規范提升,取締非法生產企業;對使用單位使用的合法制造的特種設備開展定期檢驗,拆除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設備,推動使用單位實現特種設備安全規范化管理。
有關部門要將本行政區內所有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電梯維保單位分類登記造冊。對列入關閉取締和查封停用名單的特種設備非法生產、使用單位、電梯維保單位,加強關閉查封后的監督檢查;對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的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電梯維保單位,要落實部門、人員進行監督,對拒不停產停業整頓的,要追究主要責任人的責任。
對情節嚴重,被依法撤銷特種設備制造、安裝、改造或維修許可的單位,由質監部門書面通知工商部門,由工商部門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
(三)重點抽查。由區安委辦牽頭,組織有關部門成立聯合檢查組進行重點抽查。抽查的重點包括蒸汽鍋爐、工業管道、易燃易爆介質壓力容器、涉氨涉氯特種設備、公共場所電梯、大型游樂設施等高溫、高壓、高危、社會關注度高的設備使用單位和氣體充裝站(全區重點危險源和風險點見附件2)。
管委會要組織有關專家對行政區域內關系公共安全,特別是處于居民集中區域、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特種設備重點危險源單位進行評估,對周圍居民安全影響大的單位要限期搬遷,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特種設備,要督促使用單位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管委會成立特種設備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1),統籌協調推進特種設備安全專項治理各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質監分局。領導小組要組織有關部門對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進行全面排查,摸清行政區域內存在的特種設備重大危險源、重大安全隱患、區域性及行業性安全風險,采取有力措施進行整改,全面消除安全隱患,提升全市特種設備安全狀況水平。
(二)細化任務,落實責任。重點危險源和風險點的治理要明確相關責任部門,并按區域進行責任分解,落實到人。對重大隱患應發現而未及時發現或應消除而未及時消除,一經發現,除對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給予嚴肅處理外,比照事故查處“四不放過”原則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責任。
1.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電梯維保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對其生產、經營、使用、維保的特種設備安全負責。生產、經營、使用單位、電梯維保單位要作出安全生產承諾,健全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落實特種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操作規程,嚴格監控本單位重大危險源,開展經常性的隱患排查治理,發現安全事故隱患要及時整改到位。住宅小區電梯由物業管理公司承擔電梯安全管理責任,無物業公司和未委托物業公司管理電梯的小區由社區居委會承擔電梯安全管理責任。
2.落實政府領導責任。要將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納入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目標考核制度,把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納入安全生產考核工作。要構建特種設備安全監管網絡,要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北省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監管規范化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冀政辦函〔2014〕44號)要求,建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協管員隊伍。市質監局將會同管委會組織對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委會的安監站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信息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方面的培訓考核,考核合格的,由質監部門聘請為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協管員。協管員在履行職責中,對發現的特種設備違法行為和安全隱患及時予以糾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對重大違法行為,及時報告區質監部門。
3.落實各部門監管責任。要建立起由管委會統一組織協調,區安委辦牽頭,質監、安監、公安、國土資源、建設、工商等有關部門和鎮(街道)、村(居)委會參與的重大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機制。根據我區實際,每年定期開展聯合排查整治,對發現的安全隱患,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采取必要措施督促企業立即進行治理,對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電梯維保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堅決予以查處。
(三)突出重點,認真排查。要對已列入特種設備重點危險源和風險點清單的單位、設備進行重點排查治理,排查和治理工作要明確相關責任部門,并按區域進行責任分解,落實到人,嚴格按照人員、資金、時限“三落實”的原則開展監督整改。對達到國家規定使用年限的特種設備要堅決進行報廢處理;對使用20年以上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使用15年以上的電梯,由特種設備檢驗機構開展安全性能評估鑒定,根據評估鑒定結論進行處理。其中,對使用15年以上的老舊住宅電梯,由各鎮(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安全技術性能評估鑒定工作,協調相關單位按有關規定落實技術評估鑒定、大修改造或設備更新的相關費用。要高度重視住宅小區電梯安全工作,建立起順暢的住宅小區電梯改造、更新資金的支出機制。
(四)規范檢查,嚴格執法。要建立落實專項行動責任制,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對參與檢查的工作人員要進行專門培訓,進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掌握治理工作程序、內容、范圍,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及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和有關規定嚴格檢查、依法處理。
(五)統籌安排,保障投入。要根據工作需要配足配強有關工作人員,保障檢查工作所需車輛、電腦及其他設備及時到位。加大對特種設備安全治理專項行動重要意義的宣傳力度,充分發揮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的作用。
(六)嚴格要求,勤政廉潔。要加強對特種設備安全專項治理行動有關工作人員的廉政教育,嚴肅紀律,健全廉政監督機制。在特種設備安全專項治理行動中,各級檢查工作人員不得收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禮金、禮券和禮物等,一經發現,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七)加強溝通,按時上報。安監、公安、國土資源、建設、工商等相關部門要指定專人作為特種設備安全聯絡員,與質監部門建立暢通的溝通渠道。
一、工作目標
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結合當前全區特種設備普查整治,全面深化特種設備安全治理,對非法生產經營的堅決取締;對許可手續不全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一律停產整頓,徹底整治區域性的違法生產、經營、使用行為,保障特種設備生產秩序,確保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減少和消除多發性設備故障,遏制事故發生,保持全區特種設備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推進特種設備安全監管網絡和安全監管聯動機制建設,逐步形成以企業特種設備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基礎,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各負其責、多元共治、協調聯動工作格局。
二、治理范圍
特種設備生產(包括設計、制造、安裝、改造、修理)、使用、充裝單位、電梯維保單位的安全管理及其特種設備的安全狀況。
三、治理方式
(一)深入自查。全區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電梯維保單位要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技術規范及本次專項治理內容等要求,主動對本單位的生產經營使用特種設備活動、電梯維?;顒舆M行全面對照檢查并分類采取措施。
1.存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生產、使用、電梯維保的違法行為,要立即停止,主動向質監部門如實報告。凡不如實報告的,堅決依法進行查處,同時追究主要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2.存在特種設備安全隱患的,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責任人,落實整改資金,限期進行整改。凡不積極整改的,要追究主要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3.證照齊全、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要嚴格貫徹落實國家特種設備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技術規范,加強日常巡查和安全管理,落實安全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4.對列入重點監控或重大危險源、重大風險點的特種設備,相關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要及時予以登記建檔,嚴格按照法規和國家標準進行辨識,并建立專項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實安全管理技術措施,明確安全管理負責人并指定專人負責重點監控,定期對重大危險源的特種設備進行檢驗或對安全性能進行評估鑒定。要制定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各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自查情況填入《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安全隱患自查表(附件3)》備查,并于8月25日前報高新區質監分局備案。各單位存在的安全隱患,應于9月30日前整改完畢。
(二)全面排查。各鄉鎮、辦事處負責本轄區內特種設備普查登記。在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電梯維保單位自查自糾和鄉鎮、辦事處普查登記的基礎上,安委辦要牽頭組織質監、安監、公安、國土資源、建設、工商等有關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所有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電梯維保單位進行無一遺漏的排查,對排查發現的問題及時采取相應的整治措施。
1.對未經行政許可的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電梯維保單位,要列入停產整頓名單,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對非法制造的在用特種設備依法堅決停止使用。
2.對不能持續保持發證條件或不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技術規范進行生產的特種設備生產單位、氣瓶充裝單位、電梯維保單位和存在設備超期未檢驗、檢驗不合格、未進行注冊登記、使用時間較長、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等存在安全隱患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要限期整改,經檢驗或評估鑒定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可繼續使用,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要進行改造或報廢拆除。9月30日后仍未完成整改的安全隱患,一旦發現要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依法撤銷其特種設備制造、安裝、改造或維修許可。
3.質監部門對重大危險源單位和重點監控的特種設備,要進行單獨登記建檔,實施重點監管,督促使用單位專人負責監控使用,加強日常維護保養、定期檢驗,督促使用單位制定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4.對于區域性特種設備安全隱患,管委會要組織質監、安監、公安、建設、國土資源、工商等部門進行綜合治理,對生產單位進行規范提升,取締非法生產企業;對使用單位使用的合法制造的特種設備開展定期檢驗,拆除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設備,推動使用單位實現特種設備安全規范化管理。
有關部門要將本行政區內所有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電梯維保單位分類登記造冊。對列入關閉取締和查封停用名單的特種設備非法生產、使用單位、電梯維保單位,加強關閉查封后的監督檢查;對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的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電梯維保單位,要落實部門、人員進行監督,對拒不停產停業整頓的,要追究主要責任人的責任。
對情節嚴重,被依法撤銷特種設備制造、安裝、改造或維修許可的單位,由質監部門書面通知工商部門,由工商部門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
(三)重點抽查。由區安委辦牽頭,組織有關部門成立聯合檢查組進行重點抽查。抽查的重點包括蒸汽鍋爐、工業管道、易燃易爆介質壓力容器、涉氨涉氯特種設備、公共場所電梯、大型游樂設施等高溫、高壓、高危、社會關注度高的設備使用單位和氣體充裝站(全區重點危險源和風險點見附件2)。
管委會要組織有關專家對行政區域內關系公共安全,特別是處于居民集中區域、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特種設備重點危險源單位進行評估,對周圍居民安全影響大的單位要限期搬遷,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特種設備,要督促使用單位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管委會成立特種設備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1),統籌協調推進特種設備安全專項治理各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質監分局。領導小組要組織有關部門對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進行全面排查,摸清行政區域內存在的特種設備重大危險源、重大安全隱患、區域性及行業性安全風險,采取有力措施進行整改,全面消除安全隱患,提升全市特種設備安全狀況水平。
(二)細化任務,落實責任。重點危險源和風險點的治理要明確相關責任部門,并按區域進行責任分解,落實到人。對重大隱患應發現而未及時發現或應消除而未及時消除,一經發現,除對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給予嚴肅處理外,比照事故查處“四不放過”原則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責任。
1.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電梯維保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對其生產、經營、使用、維保的特種設備安全負責。生產、經營、使用單位、電梯維保單位要作出安全生產承諾,健全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落實特種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操作規程,嚴格監控本單位重大危險源,開展經常性的隱患排查治理,發現安全事故隱患要及時整改到位。住宅小區電梯由物業管理公司承擔電梯安全管理責任,無物業公司和未委托物業公司管理電梯的小區由社區居委會承擔電梯安全管理責任。
2.落實政府領導責任。要將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納入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目標考核制度,把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納入安全生產考核工作。要構建特種設備安全監管網絡,要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北省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監管規范化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冀政辦函〔2014〕44號)要求,建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協管員隊伍。市質監局將會同管委會組織對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委會的安監站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信息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方面的培訓考核,考核合格的,由質監部門聘請為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協管員。協管員在履行職責中,對發現的特種設備違法行為和安全隱患及時予以糾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對重大違法行為,及時報告區質監部門。
3.落實各部門監管責任。要建立起由管委會統一組織協調,區安委辦牽頭,質監、安監、公安、國土資源、建設、工商等有關部門和鎮(街道)、村(居)委會參與的重大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機制。根據我區實際,每年定期開展聯合排查整治,對發現的安全隱患,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采取必要措施督促企業立即進行治理,對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電梯維保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堅決予以查處。
(三)突出重點,認真排查。要對已列入特種設備重點危險源和風險點清單的單位、設備進行重點排查治理,排查和治理工作要明確相關責任部門,并按區域進行責任分解,落實到人,嚴格按照人員、資金、時限“三落實”的原則開展監督整改。對達到國家規定使用年限的特種設備要堅決進行報廢處理;對使用20年以上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使用15年以上的電梯,由特種設備檢驗機構開展安全性能評估鑒定,根據評估鑒定結論進行處理。其中,對使用15年以上的老舊住宅電梯,由各鎮(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安全技術性能評估鑒定工作,協調相關單位按有關規定落實技術評估鑒定、大修改造或設備更新的相關費用。要高度重視住宅小區電梯安全工作,建立起順暢的住宅小區電梯改造、更新資金的支出機制。
(四)規范檢查,嚴格執法。要建立落實專項行動責任制,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對參與檢查的工作人員要進行專門培訓,進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掌握治理工作程序、內容、范圍,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及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和有關規定嚴格檢查、依法處理。
(五)統籌安排,保障投入。要根據工作需要配足配強有關工作人員,保障檢查工作所需車輛、電腦及其他設備及時到位。加大對特種設備安全治理專項行動重要意義的宣傳力度,充分發揮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的作用。
(六)嚴格要求,勤政廉潔。要加強對特種設備安全專項治理行動有關工作人員的廉政教育,嚴肅紀律,健全廉政監督機制。在特種設備安全專項治理行動中,各級檢查工作人員不得收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禮金、禮券和禮物等,一經發現,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七)加強溝通,按時上報。安監、公安、國土資源、建設、工商等相關部門要指定專人作為特種設備安全聯絡員,與質監部門建立暢通的溝通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