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格落實市局關于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活動成果,有效治理有案不立、壓案不查、降格處理及違規取保候審等執法頑瘴痼疾 問題的有關規定,按照市局工作方案和分局局長郝志宏的指示要求,11 月 8 日,分局法制部門組織召開了關于源頭執法動態機制的工作會議。
會上,分局法制大隊宣讀了《機場治安分局源頭執法動態監督考評機制》及《機場治安分局源頭執法動態監督考評細則》, 緊緊圍繞“警情處置、行政、刑事案件受案、立案等源頭執法環節,以及行政結案、強制措施實施”等重要辦案環節進行詳細講 解并明確了法制、督察和指揮等各部門工作職責。同時,建立了問題案件定期點評調度機制。
就開展好此項工作,會上提出具體要求,一是高度重視源頭執法動態監督工作。二是嚴格規范執法,提升辦案質量。三是各個部門嚴格落實源頭執法動態監督機制。
會后,法制大隊對分局值班室接處警人員進行了規范化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