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唐山市財政局、唐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唐山市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唐財規〔2019〕1號)規定:畢業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申報靈活就業、辦理就業登記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最高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唐山高新區街道辦事處申請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經審核申報材料,并通過“河北省人社一體化公共服務平臺”系統校驗,1人申請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社保補貼合格,補貼時間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共需撥付補貼資金5227.4元,從就業補助資金列支。
現將補貼具體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15日。如對公示中的內容存在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反饋高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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