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高公(火)行罰決字〔2022〕0119號行政處罰決定書
發布時間: 2022-09-13
唐山市公安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唐高公(火)行罰決字〔2022〕0119號
被處罰人周xx,男,居民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xxxx年xx月xx日出生,xx族,xx文化,戶籍所在地:北京市通州區梨園鎮xx里xxx樓xxxxxxx號現住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區xxxxxxxxxxxxxxxxx號。
違法前科:該人員無違法犯罪記錄
現查明:2022年9月1日1時30分左右,在唐山市高新區xxxxxxx區xxx樓xx元門口,周xx借喬遷新居之喜,在禁止燃放爆竹時段違規燃放煙花爆竹。
以上事實有違法行為人的陳述與辯解、證人證言、接處警錄像、現場照片等證據證實。
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現決定對周xx罰款貳佰元整。
執行方式和期限:限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建設路支行繳納罰款貳佰元整。
逾期不交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的數額不超過罰款本數。
被處罰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唐山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六個月內向唐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唐山市公安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