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公安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唐高公(慶)行罰決字〔2022〕0106號
被處罰人溫x,女,居民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xxxx年xx月xx日出生,xx族,xx文化,戶籍所在地:河北省唐山市灤縣xxxxxx村xxx號現住址:唐山市豐潤區xxxxxx-x-xxxx。
違法前科:無xxxxxx
現查明:在王xx養殖業一平房內,由許x提供麻將機,近6個月內許x、溫x、李xx、李xx、劉xx、李xx等人通過“擼麻雀”的方式多次參與賭博,其中許x2022年6月14日,2022年6月19日,2022年6月21日,2022年6月22日,2022年6月27日,2022年6月30日,2022年7月1日參與賭博,溫x2022年6月8日,2022年6月9日, 2022年6月22日, 2022年6月23日, 2022年6月27日,2022年6月28日,2022年6月29日,2022年6月30日,2022年7月2日,2022年7月13日,2022年7月19日,2022年7月22日參與賭博,李xx2022年6月29日,2022年6月27日,2022年7月28日,2022年6月25日,2022年6月23日參與賭博,劉xx2022年4月25日,2022年4月27日,2022年6月14日參與賭博,李xx2022年5月14日,2022年5月20日,2022年5月21日參與賭博,李xx2022年5月23日,2022年5月27日,2022年5月28日參與賭博。
以上事實有許x、溫x、李xx、李xx、劉xx、李xx的陳述和申辯,微信轉賬記錄,扣押物品,到案經過,戶籍信息及現實表現、電話查詢等證據證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之規定,現決定對溫x行政拘留五日,并處罰款叁佰元整。
執行方式和期限:限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建設路支行繳納罰款叁佰元整;由唐山市公安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送唐山市拘留所執行行政拘留五日。
逾期不交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的數額不超過罰款本數。
被處罰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唐山市公安局或唐山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六個月內向唐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唐山市公安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