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高公(唐)行罰決字〔2022〕0009號行政處罰決定書
發布時間: 2022-09-13
唐山市公安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唐高公(唐)行罰決字〔2022〕0009號
被處罰人衣xx,男,居民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xxxx年xx月xx日出生,xx族,xx文化,戶籍所在地:河北省唐山市玉田縣xxxxxxxx村xxxxxxx號現住址:河北一號小區。
違法前科:該人無違法犯罪前科
現查明:2022年1月18日15時18分54秒,民警在工作中發現,李各莊村小衣汽修未按規定登記承修車輛的基本信息。
以上事實有衣xx的筆錄,營業執照,民警在檢查小衣汽車修理部時的檢查錄像等證據證實。
根據《機動車修理業、報廢機動車回收業治安管理辦法》第十四條之規定,現決定對衣xx警告。
執行方式和期限:。
被處罰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唐山市公安局或唐山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六個月內向唐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唐山市公安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